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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发[2001]0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我市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十三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之一,是省政府确立的全省防震减灾重点工作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防震减灾事业不断发展,防震减灾综合能力逐步提高,防震减灾工作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和服务三峡工程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市防震减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地方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视不够,群众防震减灾意识比较薄弱;部分县市地震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不落实,地震监测手段落后,仪器设备陈旧老化,监测和生活用房年久失修,通讯条件较差;地震行政执法力度不大,部分建筑工程抗震能力较弱,农村建房多未考虑防震要求,存在不少隐患;地震应急工作还不适应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防震减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
防震减灾事业是一项特殊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认真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是功在当代、利泽千秋的大事。各级人民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我市不仅具有发生中强地震的构造条件,而且面临水库诱发中强地震的潜在威胁。我们要从宜昌的地震形势和地震灾害特点的实际出发,要以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服务三峡工程建设的高度,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防震减灾工作当作一项长期性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依靠法制和科技,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大力加强短期和临震预报工作,提高抗震和应急救助能力,有效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实施三大目标、四大战略,实现我市第二次振兴作贡献。
加强各级人民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是搞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关键。各级政府领导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始终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到位。要立足于防大震、救大灾,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按国务院、省政府要求,确保各级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进一步加强我市地震工作机构建设,在机构改革时,统一解决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地震事业经费等问题,确保各级地震工作机构能真正行使政府赋予的各项行政管理职能。
要对防震减灾工作进行长远规划,周密安排。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长远规划。在制定基本建设、科技发展和专项计划时,要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支持力度,增强必要的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促进防震减灾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要严格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严格执法,切实加强防震减灾执法监督检查,坚决改变目前执法不力的状况。要按照《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地震工作机构的执法职责。加强防震减灾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依法管理防震减灾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努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
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对提高防震减灾工作实效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要对我市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科学规划,增加台网,在东部县市适当新建测震台,以改变目前东部测震台不适应防震减灾工作需要的状况。同时在现有前兆观测台网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前兆观测手段和项目,并根据震情变化及时调整布局,加快骨干台网建设和更新改造。要做好地震监测设施及其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监测手段,全面提高我市地震监控、定位、速报能力,努力提高监测的质量和水平。
要加强地震科学研究,建设我市地震分析预报技术系统,加强我市的分析预报工作,努力提高地震预报水平。力争对我市中等以上强度的地震作出具有减灾效益的短期预报,对灾后工程内所发生的中强度地震的震后趋势作出快速判定并努力提高震害现场余震趋势判定效能,为应急指挥决策和震后恢复重建提供可靠的依据。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地震预报意见的科学决策能力。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内紧外松”的原则,严格按照《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震灾预防工作体系,努力提高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地震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现象。虽然人力目前尚不能控制地震的发生,但只要充分发挥人类在减灾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实行综合防御,完全可能大大减轻地震所造成的损失。
将抗震设防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城乡建设的全过程。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要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与防震减灾规划的相互协调,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中抗震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深化规划中关于抗震防灾的内容,切实加强规划管理,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学习吸收世界各国抗震设防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加强对工程抗震技术、新材料和新结构体系研究与工程震害分析,不断提高抗震技术水平和抗震能力。
在城市规划和进行重大建设工程以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建设中,要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和活动断层,在城区和县市驻地集镇以及重要经济开发区要积极开展地震活动断层的探测工作,积极为城市规划和经济开发中重大工程建设的选址和抗震设防提供决策依据,力求避免在活动断层上面构筑“生命线工程”。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要严格执行《防震减灾法》和省政府的规定,对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其它建设工程也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地震烈度区划图和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防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规范抗震设计和工程施工。要切实把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纳入基本建设和城市规划程序,实行规范化、法制化管理。通过严把地震安全性评价、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抗震设计和施工质量关,提高各类工程特别是重点工程、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
要加大投入,加强对现有工程的抗震鉴定和加固工作。抗震加固是提高现有工程抗震设防能力的重要措施。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有重大文物价值的、城区和各县市区驻地城镇以及库坝周边地区的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的,要抓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鉴定,并限期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加强对农民建房和村镇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的指导。要通过宣传教育、推广标准图案、提供技术咨询等工作,推动村镇建设抗震设防工作的开展,提高农民住房和村镇公共设施的抗震能力,保障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努力提高地震应急能力
提高地震应急能力是有效减灾的重要措施。高效、有序的应急工作,不仅有利于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组织有效的现场救援活动,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有助于在无破坏、但显著有感地震发生后,尽快消除群众的恐惧心理,保证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减少乃至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我市制定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和监督检查各项地震应急救灾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能够立即运转,及时指挥地震应急与救灾。在地震应急的各个环节上,要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
建立和完善信息传输系统。为了有效实施紧急救援,必须重视运用高新技术,建立信息快速传输渠道,缩短地震速报时间,提高灾情的报送速度和准确性。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系统。要高度重视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加强食品、帐篷、药品等物资的储备,认真落实救灾物资储备专项资金,建立物资调集、运输有关制度,增强紧急救援能力。
加强应急救助技术支持系统。积极开展地震救助技术研究与开发,重视推广科研成果和普及实用技术,配备先进的救助技术装备,努力提高救助水平和效率。
组建紧急救援队伍。为提高大震应急救援能力,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军队建制中组建一支反应迅速、机动性高和突击力强的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紧急救援队配备先进的技术装备,加强地震救援训练,能及时开展有效的救援工作。我市要加强与军队的联系,以便在必要时可及时争取军队救援。同时,我们还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多灾种紧急救援工作需要的紧急救援队。
五、要大力支持防震减灾系统工程项目建设
建设宜昌市防震减灾系统工程项目,是建立健全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增强我市综合防震减灾能力的重要举措。该项目得到了国家地震局、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现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正在向国家申请资金支持。该项目通过建立科学而合理的地震监测预报系统,应用现代通信、计算机和现代数据处理技术,快速高效地做好地震应急响应,普及和提高防震减灾的宣传和救灾技能,使我市达到国家一级重点监视防御城市,实现防震减灾十年目标的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通力协作,争取把项目建设好。
六、进一步加大防震减灾宣传力度
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是提高防震减灾工作实效的重要措施之一。要长期不懈、深入持久地抓下去。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按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普及防震减灾的科学知识,提高履行义务的意识和积极参与的意识,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和鉴别谣言的能力。进行防震减灾教育和发布地震预报及消息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注意把握分寸,适应稳妥,以利社会和民心的安定。必要时,可以组织群众参加“实战演习”,以掌握防震避险、自救互救的知识和技能。
二○○一年一月十日 |